关于公示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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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简章》要求,目前考察工作已结束,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1)。同时,就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招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招聘者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在签订《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和《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扫描后(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发送至新星经开区指定邮箱57213676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体检表+承诺书)。通知报到上岗时将《体检表》和《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原件)提交单位。

请招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通讯不畅,无法联系,视同放弃招聘岗位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18399023990

附件:1.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进入体检人员公示表

2.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

3.体检表

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4月7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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