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
关于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年1月6日进行了综合面试,现对考生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4年1月9日(星期二)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早上8:30
集合地点:王子大酒店(涪城区临园路西段25号)
集合后,统一由学校工作人员带领至医院,逾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
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
(四)费用标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预计每人4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告。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电话:0816-3516938、13881145926)。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参加体检时,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规携带使用通讯工具,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73969306231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月6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复检 幼儿 师范 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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