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公告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招聘副总经理,要求具备卓越的管理能力、金融知识以及企业重组经验。应聘者须符合基本条件,包括国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并提交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环节。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任期激励。此次招聘贯穿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发集团”),是经长春新区批准,按照市场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格局组建的大型现代国有企业集团,是新区国资局的全资企业,受新区委托统筹区域开发建设和国有资本布局。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集团副总经理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行业处罚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卓越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市场融资能力及商务谈判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中共党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7周岁。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需为金融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学历需为金融、民商法学、企业管理专业。

3.熟悉资产处置、企业并购、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领域,熟悉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制度。

4.具有10年(含)以上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或5年(含)以上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年(含)以上资产处置、重组并购或资产收购提升工作经验。有大中型国企工作经历、拥有CPA、CFA、CIIA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需要任职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报名人数较多时,采取初筛方式确定面试人选,初筛具体形式结合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生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023295984@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包括:①报名表(附件);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学位证;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社保证明;⑦任职证明;⑧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其他能代表个人业务能力的证书或工作业绩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8:30起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6:00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咨询。联系电话:18744056866,联系人:聂老师。

四、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任期激励组成。

(二)对正式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并设置1年岗位试用期。与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严格按照契约约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招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参加招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做任何补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此次未被招聘者的资料,不予返还。

(四)本公告由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报名表.xls

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标签: 报名 招聘 新区 长春 资格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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