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后勤管理社会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参照本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对县委党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市场征询,诚邀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县委党校学员住宿楼(A、B栋)位于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大院内(波密县扎木镇扎木路15号),建筑面积为2996.2平方米,共计78个房间(标间设置)、156张床位,宿舍内水电网、热水器、电视机、空调等配套设置齐备。
(二)县委党校学员食堂位于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大院内,建筑面积为619.84平方米,炊具餐具齐全,餐桌61张,可满足276人同时就餐。
(三)后勤管理服务团队负责县委党校院内绿化、保洁、水电维修等物业管理、学员餐饮住宿及日常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期间确保食堂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保暖安全。负责对党校后勤保障运行的维护、维修;负责党校后勤资产、物资的日常实物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和财务资产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接受党校总务处工作安排和管理监督,做好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管理条件
(一)被委托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管理能力。
(二)被委托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不得利用住宿楼、食堂从事违法或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项目。
(三)被委托方除承办县委党校开展的培训班外不得对外经营。培训情况每年不一致,期数及服务需求根据办班情况具体而定。
(四)被委托方需提供以下服务。
1.住宿
提供牙刷、梳子等一次性洗漱用品,并定期更换、随时补充;提供毛巾、浴巾、拖鞋、吹风机、洗手液(或者香皂);提供矿泉水(每天两瓶);每天更换布草(布草洗涤服务要求按照酒店标准进行);24小时热水供应;保障电视机、网络等正常运行。
2.三餐
早餐提供标准为:糌粑、面条、馒头、包子、花卷、糕点、稀饭;牛奶、豆浆、酥油茶、清茶;鸡蛋、玉米、南瓜、山药等,根据班次适时调整菜品。除以上基本餐食外,确保有2样小菜;午(晚)餐提供标准为:三荤三素、一汤(荤素调整搭配)、主食确保2种,提供米饭、馒头、面条等;供应开胃菜、乳腐、咸菜等至少两款及餐后水果。
3.其他费用
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共产党波密县委员会党校拟确定“中国共产党波密县委员会党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结合本校实际,后勤服务委托管理收取外包费用不低于100000.00元(十万元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程序上缴国库;管理期间承担自合同签订起年内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水、电、网费,电梯维修维保、绿化等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
培训班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以不高于《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84号)培训文件规定,最终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相关费用从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费用中实报实销。
四、比选方式
采取市场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被委托方,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确定比选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被委托方在管理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被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被委托方需按时缴纳所涉及的有关费用,不得因滞纳而影响党校正常教学秩序。如违反相关要求视为违约,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使用权。管理人管理期间盈亏自负。
(三)在管理期内,被委托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经营期内被委托方在管理期间所建的设施、设备,所属权归县委党校。
(四)邀请第三方评估党校年租金市场价值所产生的评估费用由被委托方承担。
(五)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和税收缴费证明);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8.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胶装成册提交);
2.公司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和税收缴费证明);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查询截图为准)。以上报名材料作为比选资格审查材料。
八、文件提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16日10点30分;
2.地点:中共波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四楼办公室;
3.文件需以胶装方式递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纸质文件需密封提交,封面及正文内容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相应落款处签字),另提供一份密封的光盘或U盘介质的电子文件。纸质副本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室:0894-5972515
任老师:18989048588
曹老师:17708993215
标签: 党校 比选 委托方 县委 管理 波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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