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至1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复审地点
省政协机关(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58号)316办公室。
三、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原件);
(四)本人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不具备河北省常住户籍,需提供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等具备河北省常住户籍人员的户籍页);
(五)党员证明信(模板见附件1,加盖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印章);
(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在不同基层单位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报考职位A(职位代码1001006)的,需提供本人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考职位B(职位代码1001007),需提供本人从事新闻宣传片拍摄和编导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参与制作的代表作品;
(九)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本人是否进入面试等信息。
(二)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模板见附件2),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见附件3)。相关《声明》均需本人亲笔签名,然后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
(四)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面试通知单为准。
省政协办公厅
2024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311-87907129;电子邮箱:hbzhxhr@126.com)
标签: 面试 复印件 本人 模板 原件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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