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公示

根据普安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n\n骆雪,女,符合条件,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至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078职位。\n\n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16日,如有异议或举报,可拨打公布的电话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进行公示。

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七批)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报考部门

报考职位

体检结果

考察政审结果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备注

骆雪

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078-普安县兴中镇中心卫生院

合格

合格


二、公示期:2024年4月8日—4月16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标签: 普安县 公示 政审 聘用 合格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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