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体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警察学院将于2024年4月11日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沈阳金秋医院,时间为8:30—11:00,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人民警察特殊标准。应聘人员须于4月10日前往沈阳,11日8:00报到,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证件照和签字笔。体检前应减少聚集、加强防护,并保持通讯畅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体检时间:2024年4月11日8:30—11:00。

2.体检地点:沈阳金秋医院。

3.体检体测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医院的体检须知并认真执行,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人员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4月10日自行前往沈阳,4月11日8:00在金秋医院体检楼(3号楼)前集合报到。

3.应聘人员备好身份证、体检费用(体检费600元,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无接触支付)、小二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

6.应聘人员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1.体检须知

2.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警察学院

2024年4月7日

标签: #体检 #应聘 #录用 #11 #人员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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