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与江西省眼科医院、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挂靠单位。近年来,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等落户医院。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
(一)杰出人才
1.招聘条件:两院院士或取得国内外公认重大成就知名学者等,具备组织、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经验;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引领相关学科群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相应待遇:年薪300万,200平米住房一套;解决配偶安置;提供工作场所、配套设施、学术团队与科研助理等;其他待遇一人一议。
(二)领军人才
1.招聘条件: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在某一临床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有较高造诣,并被同行所公认的高层次专科人才;或取得国内外公认杰出成就的知名学者等,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统筹学科发展规划,带领本学科保持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相应待遇:年薪不低于160万,140平米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学术团队及科研助手等;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三)学科方向带头人
1.招聘条件: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是所在学科领域的一流学者等;或在某一临床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能,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的高级技术人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科领域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方向带头人水平的优秀人才。
2.相应待遇:年薪50-80万,或参照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面议;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四)学科优秀人才
1.招聘条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者,在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和临床技能;或具有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两年以上的博士后或相关研究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同时应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经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在本专业重要刊物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2.相应待遇:年薪30-50万,或参照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面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博士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临床眼科医师岗 | 5 | 眼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5周岁及以下。 |
2 | 麻醉科医师岗 | 1 | 麻醉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5周岁及以下。 |
(二)待遇
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给予安家费10万,科研启动基金1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另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就业、安家、租房补贴等21万元。条件优秀者待遇面议。
三、其他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白内障科医师岗 | 1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眼科学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2 | 整形美容中心医师岗 | 1 | 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40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
3 | 儿童眼科、眼肌科医师岗 | 1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资格;35周岁及以下。 |
4 | 眼底病科、葡萄膜病科医师岗 | 1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5 | 儿童眼科、眼肌科医师岗 | 2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6 | 青光眼科医师岗 | 1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7 | 干眼治疗中心医师岗 | 2 | 眼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8 | 护理岗 | 2 | 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9 | 功能检查科医师岗 | 2 | 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5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10 | 护理岗 | 10 | 护理学、助产专业;普通高中起点且经高考统招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5周岁及以下。 |
11 | 行政管理岗 | 3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12 | 红谷滩门诊部导诊 (工勤岗) | 3 | 专业不限;大专学历;25周岁及以下。 |
13 | 红谷滩门诊部验光员(工勤岗) | 2 | 眼视光技术、护理学专业;大专学历;2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
(二)报考条件
(1)所有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相关证明。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须提供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及主要医疗、教学、科研等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专利、获奖情况及其他方面业绩成果)。
7.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按无效处理。
四、招聘程序
1.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至2024年4月16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业绩材料等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cdxfsykyy@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大学+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2.报名材料
(1)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3)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5)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者,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6)联系方式:汪老师、李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0791-86318917。
3.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3号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10楼人事科;
(3)资格审核材料:届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后,告知考试时间。应聘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方式
(1)考核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7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仍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2.考核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2024年应届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后1周内和医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人员等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管理和发放待遇。工勤岗按签订的聘用协议发放待遇。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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