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黄梅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将于4月10-12日进行。符合条件的21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参加复审。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或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复审。未按时参加或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提前电话预约,准备齐全材料,并留意面试公告后续发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3月21日《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确定21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20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其中的任意两项)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样式见附件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在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12日17:00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或发送信息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

5、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m.gov.cn/)另行发布。

联系电话:0713—3333591 中共黄梅县委人才办

0713—3369308 黄梅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69309 黄梅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附件1: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附件3:2024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标签: 复审 黄梅县 资格 招聘 2024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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