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系主任聘任公告
根据学院2024-2026聘期岗位设置方案,学院内设民商法学系、经济法学系、诉讼法学系、国际法学系、理论法学与刑事法学系,现就系主任聘任工作,拟定下列工作方案:
一、人选条件
系主任由法学院在编专任教师担任,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三)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为人正派,能够密切联系群众;
(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工作二年以上,同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聘程序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4.8日前 | 学院发布公告,完成进行个人自荐、领导班子提名等工作。 |
4.10日前 | 召开院党委会对拟聘任人员进行遴选,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
4.11日前 | 对拟聘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三、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有关教学、科研文件规定。在教务处统一要求和学院统一组织下做好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二)草拟本系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负责教学、科研任务的分解和下达,督促和检查教师教学任务的制定和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本系的排课、调课、补课等教学安排,并协助教学秘书做好各项教学工作。
(四)定期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并做好活动记录。
(五)组织本系成员集体备课,集体学习,采取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六)负责安排本系的教学评估和督导工作,严格落实和完善听课、评课制度,及时掌握本系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系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次,尤其对青年教师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性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作为教学档案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七)负责做好本系的试题库建设,指导和完成本系的考试出题、评分标准的制定、阅卷、成绩登录、试卷分析与试卷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探索改革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八)组织安排新教师上课的试讲评议,落实老教师指导新教师的任务。
(九)积极组织本系教师参与和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十)负责制定本系的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学术活动,组织申报各级科研课题,收集、整理和总结本系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并把相关资料存档。
(十一)关心教师生活,配合学院党委及系所在教师党支部做好系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方式:81353346
联系邮箱:jiangt@btbu.edu.cn
附件:系主任自荐表
法学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2024-2026年法学院系主任聘任个人自荐表
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拟聘岗位 | |||||||
本人 优势 与 工作 设想 | (本人优势与工作设想,不超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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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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