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补聘聘用制书记员公示

根据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从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成绩补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包括欧紫欣等。公示期为4月8日至4月16日。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和聘用制书记员空缺情况,经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从报考本院相应职位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中,结合考生本人意愿,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补聘欧紫欣等4人为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4月16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06151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补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7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拟补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单.xls

标签: 聘用制 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 邮寄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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