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0号)文件规定,结合谭坊镇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谭坊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募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190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0人,乡村公益性岗位1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残疾人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三)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各镇、街、区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助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我市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2010元标准发放。乡村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每小时不低于20元标准发放,如遇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补贴标准随之调整。
四、招募管理流程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开展招募上岗工作。
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谭坊镇人民政府与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按劳务协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人员退出时由谭坊镇人民政府与本人签订《解除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证明》,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9日
(二)报名地点:
1.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到所在村(社区)报名;
2.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到谭坊镇人社所(谭坊镇程辛为民服务大厅)报名。
(三)报名材料:
1、《青州市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或《青州市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的同时填写《青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及每个家庭成员单页;
(四)联系电话:3843015 联系人:董爱杰
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监督举报电话:3262913
附件:
1.城镇公益岗报名表
2.乡村公益岗报名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谭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5日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人员 报名 2024 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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