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临朐县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设置河湖巡查岗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湖巡查岗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辅助性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数量
本着因需设岗的原则,设置河湖巡查岗公益性岗位41个。
三、人员条件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上岗及管理
河湖巡查岗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方式组织上岗。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九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在社区(村)负责。
六、时间要求
有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河湖巡查岗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个人可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4月12日
报名地:九山镇各社区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九山镇人民政府
标签: 岗位 公益性 巡查 2024 nbsp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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