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招全省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为58.69分,进入体检对象共计4名,具体名单请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中自行查询。
二、体检时间
2024年4月11日。
三、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日(4月10日)16:30前到阿坝州司法局政治部(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报到并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到规定地点报到,办理体检手续等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三日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500元/人次),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五)体检当天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贵重物品。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六)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请考生在体检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阿坝州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复检 阿坝州 总成绩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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