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做好2024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路6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1.满足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2.根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照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名单见附件1,请各位考生按名单内时间段到达资格确认现场,并记住名单内本人序号)。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本人必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省司法厅电话联系)。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视确认工作时限和进度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或视情况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递补人员名单。为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工作人员可能会在夜间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有打扰,请考生谅解。
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按时限本人到现场审核。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1.2024年度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考生应当持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示:不是在线验证报告。大专以来各阶段均需提供,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如果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4),凡在网络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该证明;如考生现已离职,但在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7.招考条件有户籍(生源)要求的招考职位,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为2024年2月1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前,并将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8.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书等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材料。
9.承诺书(附件5)。
四、资格确认程序
1.考生到达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时,经工作人员引导与安排,有序进入资格确认工作现场。
2.考生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审查台接受查验,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3.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资格确认结束后,考生应尽快退场,如有疑难问题,可到咨询台寻求帮助。
五、其他事项
请应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错误或已更换号码的,请主动与省司法厅联系。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主动向省司法厅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放弃材料(附件6)。
黑龙江省司法厅招考工作联系电话:15945946298。
附件:1.应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2.2024年度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2024年度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
6.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4年4月7日
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标签: 考生 资格 确认 附件 面试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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