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共65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相关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青团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content?batch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href="http://file.renshiksw.com/upfile/2024/04/166145071015441.xlsx" target="_blank">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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