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

深圳宝安区将在2024年上半年招聘65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报考者需满足基本条件,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等,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参与招聘。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最终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共65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相关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青团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content?batch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href="http://file.renshiksw.com/upfile/2024/04/166145071015441.xlsx" target="_blank">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3.附件3:各用工单位咨询电话表.xls

标签: 报考 岗位 笔试 面试 用工 报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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