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现对王宏春和陈新伟两位拟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群众可通过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对拟任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电话为12380。此公示旨在扩大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出优秀干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王宏春,男,汉族,1973年2月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拟任正科级领导干部;

陈新伟,男,汉族,1988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湖东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拟任区属街道办事处主任。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来访者请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4月6日

标签: 纪工委 拟任 公示 干部 党工委 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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