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坐落在美丽的天竺山脚下,学校占地面积27774平方米,有36个教学班,学生1665人。2018年8月,海沧区教育局与东北师范大学理想信息技术研究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同打造东孚中心小学,学校増名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足球特色校、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先进集体、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行知实验校、福建省法律进校园先进单位、福建省少儿美育舞蹈试点学校、厦门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厦门市首批书香墨香校园建设达标学校、厦门市绿色学校、厦门市智慧校园“一星”达标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顶岗教师1人
小学数学顶岗教师2人
三、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强。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标准;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师年龄放宽至45岁;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止;
2.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清晰照片打包(以所报岗位+报名人的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发送到邮箱77146822@qq.com;
3.我校根据报名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通知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4.联系人:杜老师 咨询电话:18950000618
学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坂南路88号
五、考试
1.考试由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负责考务组织,按学科分类考试;
2.招聘考试方式:片段教学、答辩;
3.考试时间:待通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3.学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1.考核与体检合格后,招聘结果报海沧区教育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依据不同岗位顶岗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当面告知;
3.工资根据编外教师的职称、课时量以及担任班主任情况具体确定,一般月薪在6500元左右(含社医保等)。
八、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应聘过程所产生交通费等考生自理,招聘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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