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4年度公开选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兰州新区医疗卫生选招考试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将于4月7-11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审地点:第一人民医院门诊7楼人事科(报考001-022岗位)或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229室(报考023-042岗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承诺书和科目成绩单。选招人员须保证资料真实,违者取消资格。本次选招接受纪检、组织部门及群众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兰州新区2024年度公开选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初审,现将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001-022岗位的考生在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7楼人事科参加资格复审(兰州新区凤凰山路2000号门诊7楼)。

2.报考兰州新区基层医疗机构023-042岗位的考生在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229室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对象

在兰州新区2024年度公开选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31315/exam-system-examinee/lzws)报考成功并审核通过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习科目综合成绩单和按时毕业并取得选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承诺书,并由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确认;

6.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五、其他事宜

1.选招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2.实行诚信考试。选招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

3.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兰州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选招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选招考试。

4.资格复审需本人到现场复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需带本人签字委托书)代审。

5.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6.本公告由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8252140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0931—8379779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标签: 新区 复审 选招 兰州 报考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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