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3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驾驶员1名,宣传员2名)。工作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朝霞路专职消防队(宜春市袁州区朝霞路66号)。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四)限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驾驶员:主要负责驾驶消防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队站日常勤务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性别年龄要求:男性,18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学历要求:高中(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无。
岗位要求:1、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2、退役军人及具有消防车驾驶经验和汽修经验者优先。3、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
宣传员:主要负责灭火救援现场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工作。
招聘人数:2人。
性别年龄要求:男性,18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党政机关相关岗位履历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岗位要求:1、擅长宣传报道、活动策划和拍摄工作。
2、文字写作功底较强,能撰写各类新闻报道。3、能熟练操作现代传媒工具和各类办公软件。4、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格发送至330148217@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发送邮件时请将岗位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一并扫描并打包发送。
(2)现场报名:自行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17号)现场报名。报名电话:0795-3666119周站长。
应聘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须持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驾驶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写和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领导小组将统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2)体能测试成绩为三项测试项目的成绩平均分,60分为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以体能测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各岗位根据1比2的入围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分岗位组织考核。主要测试宣传员、驾驶员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宣传员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以及相关技能考核为主,满分为100分(宣传员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在体能测试后须通过车辆驾驶能力测试,车辆驾驶能力不达标者不予录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满分为100分。(驾驶员岗位考生以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宣传员岗位考生以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
(3)面试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4、总成绩计算: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宣传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发布宜春就业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以及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缺额按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经考核正式录用后综合工资为6000元以上/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3日
标签: 测试 岗位 报名 招聘 面试 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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