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岗位开考情况的公告

实验区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中,13个岗位报名未达1:3比例。经研究决定:取消开考7个无人报名岗位,减少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1)岗位招聘人数1人,准予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3、07、13、21)和平原镇卫生院(01)5个未达比例岗位开考。本次调整共减少招聘计划7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2、06、14、17、18)和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个岗位取消开考,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1)岗位由招2人减为1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实验区2024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13个岗位(招聘14人)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要求,该类岗位具体报名情况详见附件。根据《202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申请,经研究,现将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开考岗位(7个)

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1)岗位(招1人);

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2)岗位(招1人);

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6)岗位(招1人);

4.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4)岗位(招1人);

5.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7)岗位(招1人);

6.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8)岗位(招1人);

7.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岗位(招1人);

以上7个岗位因无人报名、无审核通过人员等缘由,未达到招聘公告要求的1:3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开考,共减少招聘计划7人。

二、减少拟聘人数予以开考岗位(1个)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1)岗位(招2人)。

该岗位未达到招聘公告要求的1:3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决定,缩减招聘人数准予降低比例开考,即: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1)岗位由招聘2人缩减为1人。

该岗位共减少招聘计划1人。

三、准予开考岗位(5个)

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3)岗位(招1人);

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7)岗位(招1人);

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3)岗位(招1人);

4.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1)岗位(招1人);

5.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01)岗位(招1人);

经研究决定,准予以上5个未达开考比例要求岗位开考。

附件:未达开考比例岗位情况表.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3日


标签: #岗位 #实验区 #平潭 #开考 #综合 #招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