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马鞍山面向村卫生室专项招聘 19 名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名时间为 4 月 3 日至 8 日。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体检合格且考察无异议者,将作为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无争议后将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 6 年。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编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一批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马鞍山市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马鞍山市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19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马鞍山市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前期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要求报送,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以2023年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马鞍山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管理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3日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由各县区卫健委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8日。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招聘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具体操作方法为: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经所在村卫生室主管乡镇卫生院审核盖章后,连同以下证件材料前往各县区卫健委进行现场报名:

(1)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1张;

(2)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核

采取集中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9日。

各县区卫生健康、编制、人社等部门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开展联合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各县区联合审查组审查无误后,在《资格审查表》盖章,并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2.时间地点

时间:4月11日下午14:30-16:30

地点: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360号环保大厦11楼视频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抵达考场,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准考证,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聘用县区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实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专项计划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13(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马鞍山市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4年4月3日

标签: 招聘 卫生室 资格 报考 人员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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