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调剂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调剂招聘47名事业编制人员。详情请阅读《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调剂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24年2月26日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面试且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2.符合调剂招聘岗位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和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过程中已进入考察、公示范围的人员。
2.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过程中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范围后自愿放弃或考察、公示不合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使用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00—4月9日17:00。4月9日17:00以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2.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调剂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调剂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调剂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7.《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上传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单位出具的3年以上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9日9:00-18:00。
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分级审查方式进行。市直岗位由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各旗市区岗位由各旗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与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各级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1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说明理由;对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查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资格审查部门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面试通知单》,电子邮箱地址为应聘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
4.应聘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工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人员存在多岗位应聘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面试
(一)本次调剂招聘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由主考官签字后向应聘人员发放成绩通知单。
(四)本次调剂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公布成绩时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调剂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调剂招聘岗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本次调剂招聘工作聘用文件印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调剂招聘工作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调剂招聘工作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八)在调剂招聘工作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调剂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调剂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调剂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应聘人员须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调剂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标签: 应聘 人员 岗位 招聘 调剂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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