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人员范围
进行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与录用计划5: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复审,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二、测评时间、地点
1.测评集合时间:2024年4月7日下午13时,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根据考生抽签情况确定。
2.集合地点:吉林警察学院正门(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
1.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按照公安部网站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进行。
男子组项目 | 标准 | 测评次数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2 |
1000米跑 | ≤4′25′ | ≤4′35′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3 |
女子组项目 | 标准 | 测评次数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2 |
800米跑 | ≤4′20′ | ≤4′30′ | 1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3 |
需要说明的是:年龄计算时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即1993年4月(含)以后出生的考生体能测评按照30岁(含)以下的标准执行,1993年3月(含)以前出生的考生体能测评标准按照31岁(含)以上的标准执行。
2.结果判定。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三项测评方为体能测评合格,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长跑测评1次;凡其中一项在规定测评次数内未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3.有关事项。测评长跑项目同时使用电子测评仪器,由电子测评仪计时计圈,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请勿随身携带具有远程感应功能的电子门禁卡等设备。各项目测评顺序及各测评小组考生人数将根据天气、场地条件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证件材料及物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表;
4.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耳机、相机、电子腕表、电子手环等)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离开考点时领取。考生须认真检查是否携带电子设备,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上述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或体能测评成绩。
2.考生在候测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编组,不得大声喧哗,可在编组内指定候测区域预做拉伸等热身准备活动。需要去卫生间的,须报告工作人员同意方可离开编组,返回后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归组。不得在体能测评期间吸烟。
3.考生须自觉遵守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要求,在测评过程中不得故意拉扯、击打、绊摔或干扰其他考生,不得故意或过度与其他考生发生身体接触,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裁判认定后取消测评资格或成绩,不予补测。
六、注意事项
1.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缺考处理;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按照缺考处理,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参加体能测评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请勿随身携带钥匙等尖锐物品。考生应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3.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性,建议考生事先购买短期运动意外险,对自身安全进行全方位保护。参加测评的考生,可指定1名陪同人员在考点外附近区域等候,保持通信畅通,协助处理测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突发情况。考生需签署《吉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在体能测评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缺考处理。遇有因天气等客观原因不适宜进行体能测评的,视情况调整体能测评时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评时将使用人像比对和身份证识别设备,请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身份证上照片与本人形象变化较大的考生,更新照片并重新办理身份证,以防无法正确识别比对,影响体能测评。
七、递补
体能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数3:1的比例递补1次。递补人选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提交资料按照《关于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详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栏目,网址:http://jlfy.e-court.gov.cn/),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初步确定为4月9日,地点、标准和流程要求同上(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体能测评过程中发生提交虚假材料、替考、作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31-88556581。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 职位体能测评表
2.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承诺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 职位体能测评表.doc
附件2:2024年度吉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承诺书.docx
标签: 测评 体能 考生 录用 法院系统 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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