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红十字会、岗湾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庐江县红十字会和岗湾街道公开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除教育、卫生系统外)。选调条件包括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年龄要求等。选调程序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及调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和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红十字会、岗湾街道公开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4名。其中,县红十字会1名、岗湾街道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卫生系统所属医院职工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性好,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进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满3年(时间计算到2024年1月),且历年来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其中县红十字会选调人员要求35周岁及以下、岗湾街道选调人员要求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6.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地点:(1)县红十字会岗位:县红十字会综合部(庐江县庐城镇迎松中路,原生态环境分局二楼西侧);(2)岗湾街道岗位:岗湾街道办事处212室(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明南路)。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并盖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一份;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县人社局复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未达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超过35人,面试将分组进行,为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平衡各组间考官评分差异,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全体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全日制学历高、进入事业单位时间早、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下同)。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依照考察方案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被选调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社会信用、廉洁自律、岗位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出现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及调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和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选调人员须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选调单位重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尚在我县最低服务期内的,须在新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继续约定,补齐未满部分。选调人员属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在新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的缺额岗位内,按竞聘上岗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有空缺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或转聘至其他有空缺的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红十字会、岗湾街道予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六、有关事宜

1.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0551-82551910(县红十字会)

0551-82565122(岗湾街道办)

2.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551-8732864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红十字会、岗湾街道依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

1.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同意报考介绍信.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标签: 选调 面试 岗位 岗湾 资格 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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