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公开专项招聘乡村医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淮北市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7.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8.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24年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地点:淮北市公共卫生大厦13楼1305室;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第6、8两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经本人签字的《淮北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公开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小二寸彩色照片各2张。
(4)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且报考岗位为目前本人服务的村卫生室。报名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方式:由淮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县区卫生健康委抽调人员进行现场审核,个人报名结束后,审查结果24小时内向本人反馈。
3.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前期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要求,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三)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淮北市公共卫生大厦13楼1305室;
3.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体检的必要凭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1.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为拟聘人员。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笔试合格或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县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备案。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管理
1.依据考试或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专项计划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561-3119590、3119611(市卫生健康委)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1959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淮北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公开专项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
2. 淮北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公开专项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
淮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4月3日
标签: 招聘 卫生室 聘用 人员 30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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