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公务员公开遴选,总共7个职位。报考者须满足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条件合格等资格条件,并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按5:5配比计算。笔试成绩低于60%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公开遴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考生如有舞弊行为将取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计划遴选3名公务员,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计划遴选4名公务员,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隶属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机构概况”--“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机构概况”--“直属单位”。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计划表》中的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遴选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关于试用期、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任职时间等时间节点,计算日期均截至2024年4月。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月15日17时。

2.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网址:https://www.ljxfw.gov.cn。

考生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资格审查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笔试时,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比例应达到5:1(含5)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名额。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分别组织实施。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考者是乡镇、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的,需经所在县(市、区)或市(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

(3)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及落编单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报考《职位计划表》中02、04职位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限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同一遴选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差额人选为1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体检工作由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分别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分别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六)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公开遴选工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30506。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30349。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451-82623689。

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24年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3日

标签: 黑龙江省 遴选 公务员 面试 社会保险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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