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关于2024年4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现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旨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保障其生活水平。符合条件者包括已登记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品行。报名于4月3日至9日进行,地点为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单位负责管理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前区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水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名额分布见《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求职需求且经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已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了求职登记。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待遇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见《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早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3.报名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所用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前区人社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区就业保障中心备案。

五、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进行日常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向区就业保障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上岗及变动情况。

详情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281741210

附件:

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xlsx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

2024年4月3日

标签: 广安市 岗位 前锋 公益性 2024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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