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4月拟安置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黄子芳等人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现拟同意安置,并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若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寄送或直接送达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黄子芳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4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股(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897866。)。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玉林市玉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4月拟安置人员名单(第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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