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关于校内公开选聘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的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为优化人员配置,拟公开选聘教学科研岗位教师调配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于4月10日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4月12日前提交人事处。学校将组织面试考核,择优选聘拟调配人员。此次选聘面向教学科研岗位教师,注重人员合理流动,旨在促进各岗位人员配置的优化。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教学科研岗位公开选聘7人调配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含在编和合同制助理,特别是专业调整涉及人员)且能胜任选聘岗位规定的职责,其中科研助理(不含自聘或代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40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来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截至今年7月31日);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近五年获2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年度考核优秀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选聘岗位

单 位

科室及人数

岗位职责

园艺学院

党委或行政办1人

党务行政管理服务或专职辅导员

风景园林学院

党委或行政办1人

党务行政管理服务或专职辅导员

食品学院

党委或行政办1人

党务行政管理服务或专职辅导员

公共管理学院

党委或行政办1人

党务行政管理服务或专职辅导员

后勤管理处

动力及修缮一科1人

小型维修工程现场勘察、方案、预算、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验收等

动力及修缮二科1人

宿舍管理一科1人

学生公寓管理,学生日常事务服务等

三、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管理服务岗位选聘申请表》(附件),于2024年4月10日之前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可选报两个调配意愿,同时也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含单位及校区)。

(二)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员来校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及业绩等做出评价,并给予是否同意申请的明确意见,于2024年4月12日之前交人事处。

(三)学校选聘。学校成立选聘考评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学校审定后统一调配。

四、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沈黎(0835-2882226)

成都校区:1教321室,刘奕(028-86293061)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陈妍(028-87123392)

特此通知。

附件:管理服务岗位选聘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4月3日

标签: 选聘 行政 岗位 辅导员 管理 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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