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公布第二批拟聘用人员5名,公示时间为4月2日至12日。试用期为12个月(初次就业)或3-6个月(其他人员),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贺慧琴等5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标签: #抚州市 #试用期 #0794 #聘用 #20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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