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龙凤区拟对修健和修健进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9日。若对安置人员资格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修健,身份证号:230603********2122;修健,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标签: #2024 #公示 #修健 #服务中心 #人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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