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通告

宝安区委公布拟提拔任用叶慧明同志为区人民团体正处级领导干部。叶慧明符合任职资格,拟通过公示程序选拔任用。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实名或单位名义反映其情况和问题。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审核,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10日,受理单位为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经宝安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以下同志拟选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叶慧明,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二级调研员,拟任区人民团体正处级领导干部。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止。

受理单位: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718室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29912380,传真电话:29998218

电子邮箱:zzbgbjdk@baoan.gov.cn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日

标签: 宝安区 2024 公示 组织部 深圳市 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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