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公司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是禄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以坚持承担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职责为定位,以“服务城市发展、扎根城市建设、做优产业引领、积极创新拓展”为总目标,以国有资产经营为基础,以投资产业管理、资本运营为中心,着力打造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的城市运营服务商、崭新产业发展的国有资本操盘手、以及国有资本运营示范公司为发展方向,围绕承接城市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工作,努力做好特许经营权运营、工程项目委托代建、项目包装、债券申报等业务工作,努力成为一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
二、招聘企业基本情况
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完成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是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受市国资委委托代管的市属国有企业。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整合禄丰市城区供水及污水处理资源,对全市供排水系统实施智能智慧化改造,经营范围将覆盖禄丰市范围内生产、生活用水的供应,城市地下管道、三网建设、管理、维护、收费等业务,从而实现禄丰市内输水、供水、排水、中水回用、污水排放等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
三、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5.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没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其它另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形。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
公司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16:00至4月15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lfcthr@163.com),或通过招聘网站(云南招聘网)简历投递功能,直接向公司招聘账号项下相应岗位投递简历。
(三)报名提交材料
《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近期征信报告等。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实行人工审核。资格初审不对信息真实性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名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2.请应聘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给个人,请及时查收。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通过报名邮箱或招聘网站及时通知本人。
(二)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业务开拓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八、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十、考察
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十一、拟聘用人员确定
(一)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通过“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与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属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所属子公司对人员实施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考核不合格的作降薪降岗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递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禄丰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如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李老师:18724997971)
附件1: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
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附件1: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禄丰 人员 应聘 招聘 资格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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