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是重庆市委宣传部与重庆大学共建学院、重庆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学科 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前8%,列全国第30位。现面向海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人文社科相关学科优秀学者、博士后、博士,诚聘事业编制专职思政课教师30名。
应聘条件及待遇
弘深卓越学者
应聘条件: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深厚科学素养与学术造诣,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或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的大师级学者。
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弘深杰出学者
应聘条件: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具有带领本学科领域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
引进待遇:(1)税前年薪 80 万元,另可享受卓越绩效奖励;(2)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3)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外,学校提供8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20万科研启动经费;(4)可享受安家费200万(含国家和地方);(5)提供全额资助博士后指标支持;(6)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
弘深优秀学者
应聘条件: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就,且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引进待遇:(1)税前年薪60万(含地方人才津贴)、不含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另可享受卓越绩效奖励;(2)事业编制内终身聘用,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3)除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外,学校提供6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18万科研启动经费;(4)可享受安家费160万(含地方);(5)提供全额资助博士后指标支持;(6)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弘深青年学者
应聘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应有不少于2年的学术工作经历,在所从事研究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引进待遇:(1)税前年薪35-45万(含地方人才津贴)、不含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另可享受卓越绩效奖励;(2)事业编制内终身聘用,提前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3)学校提供30-50万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12万科研启动经费;(4)学校提供安家费 50-60 万(含国家和地方);(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教授、准聘教授
应聘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5年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定聘任的正高职务学术水平校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引进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40-60 万元(含地方);学校提供20-4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教授15、18、20万科研启动经费,准聘教授12万科研启动经费。
副教授、准聘副教授
应聘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博士毕业以来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定聘任的副高职务学术水平校外人才或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引进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25 万元,学校提供5-1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副教授10万、准聘副教授8万科研启动经费。
讲师
应聘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30 岁。
引进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20 万元,学校提供5-1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5万科研启动经费。
专职科研队伍
1.特聘研究员
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学校专职科研系列研究员条件。
引进待遇:学校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按 1:2 的比例支付年薪,学校部分最高每年不超过10 万元人民币。
2.特聘副研究员
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学校专职科研系列副研究员条件。
引进待遇:学校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按 1:2 的比例支付年薪,学校部分最高每年不超过5 万元人民币。
3.特聘助理研究员
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引进待遇: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年薪标准。
科研博士后
招收条件:满足国家博士后进站条件,符合学校流动站学科对博士后招聘岗位要求。
经费资助:
(1)学校全额资助聘任的科研博士后,学校提供薪酬待遇为25万元/年(税前),另加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 万元/年)。合作导师可自主提供额外薪酬支持。
(2)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资助聘任的科研博士后,共同资助薪酬待遇25万元/年(税前)。其中,学校提供22万元/年,合作导师提供3万元/年,另加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 万元/年)。
(3)合作导师自筹经费资助的科研博士后,薪酬待遇由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协商确定,学校支付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万元/年)。
定向培养
应聘条件:有意愿并签订协议,在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后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协议待遇:在读期间学校给予培养经费3万元/年,逐年发放给学生。
岗位申请
1.手机端:请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注册、填写并投递个人简历。
2. PC 端:PC 登录http://recruit.cqu.edu.cn/,在线注册、填写并投递个人简历。
联系我们
景老师:023-65106265、mkszyxy@cqu.edu.cn
标签: 科研 经费 博士后 学校 学术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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