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达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3名。报考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专业知识和品行端正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50%笔试和50%面试计算。笔试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社会工作等。面试按笔试总成绩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达川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4. 报考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 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6.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 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4年4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 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 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 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4月9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

达川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773号A幢二楼)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招聘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或者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达川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④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限户籍或限居住、工作条件的岗位,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工作地社区出具的证明;

⑥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核算加分情况。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4月12日(9:00-17:00)在达川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773号A幢二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4.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的2日内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加分政策

①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一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次加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一次加0.5分。

③同时符合上述两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成绩通过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尾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1:2比例但该职位招聘计划多于1人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进入面试环节,但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使用同套试题形成竞争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数,则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并严肃追究责任。

3.组织实施

体检由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聘用,并报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相关乡镇(街道)研究并上报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针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达州公共招聘网(http://dz.sc91.org.cn/)和“达川发布”“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0818-8152779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0818-5123887

八、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pdf

附件2:达川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标签: 达川 招聘 报考 笔试 聘用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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