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相关事宜:\n\n1. 复审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1日,线上审查。\n\n2. 提供材料:网上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学信网信息、法律资格证或成绩单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n\n3. 要求:材料电子版照片清晰可鉴,报名时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暂不能提供材料的,可另行提供,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n\n4. 资格复审未通过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n\n5. 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复审时间和要求。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做好我院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院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复审时间及方式

2024年1月8日至1月11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发送资格复审材料至hrfygbk@163.com。

二、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已签字)电子版照片;

2.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书电子版照片;

3.身份证电子版照片;

4.学信网学籍信息电子版照片;

5.法律职业资格证电子版照片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电子版照片。

6.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除上述1—5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等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电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卡)电子版照片。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3)参加本市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电子版照片。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电子版照片。

三、相关要求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按时参加线上资格复审;
3.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4.对于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的,考生可与招录机关沟通后,约定时间另行提供,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010-89689269、010-89689266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标签: 电子版 照片 复审 提供 考生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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