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粤桂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聘人员公示

凤山县粤桂协作办根据复试结果,拟聘用罗彩梅为编外人员。自2024年3月21日起公示7天,如有异议,可书面反馈,并署真实信息,邮寄或直接送达县乡村振兴局协作股,公示至2024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反映,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凤山县粤桂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规定,县协作办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力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初步确定罗彩梅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4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县乡村振兴局协作股。县乡村振兴局地址:凤山县凤城镇东鹏路64号乡村振兴局101办公室,邮政编码:5476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在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6816747.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24年3月21日

标签: 2024 复试 凤山县 乡村 振兴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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