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聘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和《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我办组织开展了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经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及街办等单位推荐,我办复核汇总后,初步确定20名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用期限为1年。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5381119 传真:85395952
电子邮箱:ytqxzxnk@163.com
西安市雁塔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日
标签: 营商 雁塔区 监督员 西安市 特约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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