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简历及资质证书通过邮件发至4847809@qq.com
咨询电话:人事科 0743-8729326
四、单位地址及公众号
吉首市人民北路73号
标签: 人员 招聘 岗位 条件 人事科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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