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四)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四批合格考生进入考核阶段。考生需在4月2日前将档案转入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并提交无违法犯罪证明。特殊情况及时联系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未按时提供材料将视为弃岗。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第四批共有2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2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请考生于4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三、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12-3700789

附件: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标签: 海城市 社局 事业单位 管理科 考核 职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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