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恩施州道路运输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为我单位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四)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运管处303室(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13号)。
(三)联系人:谢鸿娥;联系电话:0718-8216307。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道路运输管理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彩色1寸免冠登记照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和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初审:州运管处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方式
测评采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州运管处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州运管处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州运管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召开处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拟聘用人选,并在“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恩施州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岗位 体检 人员 恩施州 就业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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