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岗位按照成绩排名予以递补(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9日
投诉电话:0457-2756519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附件:附件: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递补名单(第二批)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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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兴安岭地区 2024 00 附件 公示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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