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德庆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医学类普通高校2023年(届)大专以上毕业生(非在职),志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基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35周岁(即198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9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4年4月9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10—16日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德庆县卫健局人事股的电子邮箱dq7767548@126.com,并电话联系咨询是否收到相关材料。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邓梦丹,联系电话:0758-7767548。报名时限内的工作日上班时间(08:30—12:00,14:30—17:30)接受来电咨询。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彩照;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等。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网络报名初审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事宜将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告。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划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有关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
2.面试具体事宜将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另行公告。
3.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划定。
3.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4、如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二)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的乡村医生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村卫生站服务期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正式聘用的乡村医生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获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而造成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应当从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7767548(德庆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德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30日
标签: 招聘 面试 德庆县 人员 聘用 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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