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面谈工作,根据《202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公告》要求,禹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岗位代码1026)、平原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岗位代码1027)报名人数较多,经研究决定增设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为现场面谈,第二天正式面谈。现就面谈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试面谈确认
报考禹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代码1026)、平原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代码1027)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确认参加面谈情况表(附件1,签字扫描件)和考生承诺书(附件2,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放弃初试面谈人员须将放弃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字后扫描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初试面谈程序。报考禹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发送至邮箱:ychbjzgk@163.com;报考平原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发送至邮箱:fenglilipy@dz.shandong.cn。
二、面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初试面谈:平原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代码1027)面谈人员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上午7:00-7:20报到,7:30进行初试面谈抽签,抽签前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试面谈分为两组,每组面谈成绩前10名的考生,进入正式面谈程序。
禹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岗位代码1026)面谈人员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下午12:30-12:50报到,13:00进行初试面谈抽签,抽签前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试面谈分为两组,每组面谈成绩前10名的考生,进入正式面谈程序。
正式面谈: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7:00-7:20报到,7:30进行正式面谈抽签,抽签前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地点
德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北门(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长河大道和国防路十字路口东南)
请大家提前做好熟悉面谈地点及道路交通等准备工作。
三、面谈方式
面谈人员按规定抽签确定面谈顺序,依次到面谈室面谈。
初试面谈共分两个环节:一是自我陈述,内容包括工作、学习经历,个人优势特长等。考生的自我陈述及报名登记表应与实际相符,考察阶段将作重点核实,不相符的,取消选聘资格。二是回答问题,考生阅读问题,思考后作答。每位考生初试面谈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间不提醒。
正式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四、面谈成绩
初试和正式面谈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个岗位初试面谈均分两组同时进行,初试面谈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宣读考生成绩,每组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进入正式面谈。如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正式面谈成绩。
正式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根据正式面谈成绩,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与选聘计划比例5:1确定进入市直事业单位集中选聘面试人选;未超过5:1的,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正式面谈成绩公布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现场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谈的考生均需按照《202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公告》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彩印);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原件、复印件(彩印);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党员身份、主要学生干部、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等相应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回避情况说明(说明是否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各类需要回避情形,需出具本人签字说明并按手印);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正式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等事宜按选聘公告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面谈考生须知
1.面谈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202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作为入场凭证。
2.面谈期间全程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意出入。面谈人员入场后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需关闭并装入由单位提供的信封内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在整个面谈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面谈资格。在进入面谈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3.考生应当严格遵守面谈工作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违反纪律、恶意扰乱面谈秩序的人员取消面谈资格和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禹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0534-7222629
平原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0534-4389095
附件2.德州市所属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面谈考生承诺书.docx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面谈 初试 2024 成绩 选聘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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