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中央编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健〔2023〕59号)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近期全省将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共598名。经考试通过的入职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择优纳入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此次招聘将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名、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关注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后续分别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乡村 卫生 健康 专项 医生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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