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现招聘财务管理岗位和带班技术员岗位。财务管理岗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会计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带班技术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电子或自动化专业,熟练使用office软件。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可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招满为止。公司提供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应聘者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无误,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公司简介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四川仪表六厂)成立于 1965 年,并于 2002 年进行了法人制改造,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持续不断的技术工艺创新,公司已发展成为具备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与技术、磁性器件制造能力与技术、传感器设计与制造技术、大型电子制造服务能力的综合性电子元器件与电子制造服务的企业,产品应用于电力电子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笔电及外设、工业自动化、通讯等多种领域。公司下辖三个制造基地,分别位于重庆北碚(本部)和四川绵阳(两个子公司),具有年产超6000万片电路的生产能力,销售收入9.04亿元,年出口额达1400万美元以上,分别出口到美国、墨西哥、罗马尼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经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

序号

部门

招聘岗位

人数

1

财务部

财务管理岗

1

2

制造一部

带班技术员

1

3

制造三部

带班技术员

2

合计

4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财务管理岗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2.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取得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之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

4. 了解所在企业的行业特点,熟悉相关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

5.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业务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敬业爱岗,诚信可靠,坚持原则,务实进取;

6.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制度,与所在企业领导人或关键人员不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二)带班技术员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类、自动控制类相关专业,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4. 乐观向上,善于学习和沟通;

5. 能适应倒班。

四、主要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岗

1. 负责产品成本核算及公司日常账务处理;

2.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及内部管理报表;

3.协助制定与完善会计核算的流程及会计相关制度,推动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与专业化;

    参与公司各项涉税工作,配合外聘税务专家实施税收筹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财务测算、成本分析、税收测算及投资回收分析;

5.参与各种项目的上线或更新;

6. 参与公司经营分析编制,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二)带班技术员

1. 负责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外围条件,设定设备的初始工艺参数并保证其稳定工作;

2. 负责按图纸、按工艺标准生产,按工艺要求完成首检并确定可否开始生产;

3. 生产过程中抽检质量,监督操作工按工艺要求生产,对本班次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负主要责任;

4. 定期完成工艺参数监测和记录,及时填写各项工艺、质量控制记录;

5. 协助班长做好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本班次的安全,质量事故负责;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劳动保护、定期体检、工会各项节日和生日慰问等。

六、工作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七、招聘程序

(一)填报应聘资料

应聘材料投递邮箱:zhangxf@csimcc.com(邮件标题请用“本人姓名+岗位名称”格式命名)

应聘材料投递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223737090

(二)资格审查

简历投递截止后根据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测试

组织开展综合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知识技能、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并体检。

(五)录用入职

录用者入职报到时,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个人资料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录用者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八、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单位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标签: 应聘 工艺 公司 带班 制造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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