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4〕13号
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柔性引进人才有关政策(校政人〔2018〕48号)和签订的工作协议,现就开展2023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在聘的各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当年已进行聘期考核的高层次人才不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是落实学校柔引政策和双方协议规定,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年度考核及时了解柔引人才工作开展和目标完成情况,对目标任务推进较好的要给予肯定和激励,对推进不力的要进行指导、督促。
2.考核工作主要由有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3-5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在柔引人才年度述职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原则进行评价、考核,形成年度考核结论建议(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学校备案,作为柔引人才聘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请相关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所属柔引人才,认真填报考核表并参加考核。3月30日前,将学院考核报告(含考核组意见和党政联席会意见)、考核表送人事处人才科,其它考核材料学院留存。
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考核 人才 柔引 学院 柔性 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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