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象山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检定员。招聘对象为象山户籍、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工资待遇包括每月2200元工资、五险一金保障和其他福利。报名时间和地点分别为4月1日和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

2.岗位名称:检定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28号915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268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7。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标签: 象山县 招聘 劳动合同 报名 监督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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