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新邱区区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示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新邱区拟聘任8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示期为3月29日至4月5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须客观真实,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署名和联系方式。该公示旨在推动依法行政,保障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作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邱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将确定拟聘任的8名区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至4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418-2686580

邮箱:xqfzjsb@163.com

附件新邱区区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任人员名单.xlsx

新邱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执法 监督员 特邀 行政 新邱区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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